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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库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0 15:12:3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建立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高素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队伍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8号)精神,我市拟遴选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评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秘密;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担任县级部门中层(股级)以上领导职务或聘用事业单位九级以上管理岗位或者聘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担任市直部门副科以上职务或聘用事业单位八级以上管理岗位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九级以上岗位;

5.具备履行面试评委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要求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

6.符合胜任面试评委工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业务条件

1.具有一定的面试和选人、用人工作经验;

2.熟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

3.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与技能;

4.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

5.掌握面试测试技法,能够对考生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上报时间

1.各县区人社局请于2015年11月13日前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及其电子版文档报市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请于2015年11月11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及其电子版文档报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三、其它事宜

1本人自愿报名并由所在单位推荐,被推荐人员填写《申报表》,遴选的评委须通过市人社局组织的学习培训,培训合格者由省人社厅统一发证。具体培训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2具有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申报事业单位面试评委资格,可不参加培训直接核发评委证书,本人填写《申报表》(需附公务员考官资格证书复印件)后交单位审核并报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人社局;

3.持证人进入相应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库,接受市、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选派。

4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队伍,加强面试评委管理,是把好事业单位人员入口关的重要措施,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政府公信力,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筛选,推准推好评委人选。

               

请点击下载: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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